其他

反贪局记忆!

2017-10-31 温故,而知新 刑事正义


来源:法律出版社公众号




天下大事,熙熙攘攘,

皆难游离于合久必分,

分久必合的定律之外。

早在2017年农历新年伊始上班的第一天,

当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&反渎局牌匾从大门口摘下,

那一幕影像便曾在法律人的朋友圈刷屏。



2017年2月3日晚浙江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与反渎职侵权局摘牌仪式


直到今天,

相信很多人并不一定知晓,

其实中国的反贪系统并不是从上至下设立的,

并不是有总局再有地方各大反贪局。


刘复之

(1917年3月-2013年8月25日)


1989年6月初,

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刘复之,

给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扬下了一道指令,

组建一个强力、有效的反贪污、反渎职机构,



「设在检察院系统下,广东省带头,成功之后其他省市跟进,中央不再另发红头文件。」


于是中国第一家反贪局便在广东创设了!


肖 扬


时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正是肖扬,

因为该局从无到有的创设,

肖扬同志也被后人称为作反贪局的「发明人」。

肖扬同志前后担任过司法部部长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,

中国共产党14大/15大/16大/17大代表,15届/16届中央委员。


曹建明


记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上,

检察长曹建明作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:



「2008年1月至今年8月,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,提起公诉167514人。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,占已审结案件的99.9%。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。」



对此报告后有人事后有人评论道:


目光如炬髯怒张,钟馗拔剑鬼胆丧。

魑魅魍魉须诛尽,清平世界乾坤朗!


悉数反贪污贿赂与反渎职侵权的生命历程,

以反贪污贿赂部门从无到由,再到转隶为例,

从1989年8月1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反贪污受贿工作局揭牌成立,

到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挂牌成立和全面铺开,

到2017年2月3日晚浙江省检反贪局反渎职局的牌子双双被摘下,

再到2017年10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》的印发并指出:


「党中央决定,北京市、山西省、浙江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,其他28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设立省、市、县三级监察委员会,完成相关机构、职能、人员转隶,在今年底明年初召开的省、市、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,各地党委对试点工作负总责,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,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。」


即便是身在深秋的我们,

都已感受到监察体就如同春天的气息,

席卷着整个神州大地。


面对此情此景,

「再见,反贪局」

的文字再一次在朋友圈刷屏!

纵然我们难说再见,

但事实告诉我们:

反贪污贿赂局与反渎职侵权局即将成为历史!


作为检察系统两把尖刀,

离别之际人们总免不了:

千般不舍,万般无奈,

我们唯有祝福你们!

以下述有温度的视觉记忆的方式!

反贪反渎一路上那些有温度的视觉记忆



整理丨 艾学灋

图片源自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检察日报、浙江新闻、中国检察官文联、东郯城县检察院微信公号、 桐乡检察、高高的月亮微信公号、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等检察人的分享和集锦,特此感谢。

回忆分界线




反贪污贿赂总局机构沿革


反贪污贿赂总局,简称反贪总局,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内部的重要职能机关。职责包括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、挪用公款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、隐瞒境外存款、私分国有资产、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、预审工作的指导;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;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;组织、协调、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;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;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、规律,提出惩治对策;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;研究、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、规定等。1995年11月10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,标志着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进入专业化、正规化轨道。1995年底,全国有28个省级检察院,296个分、州、市检察院,1283个县、区检察院建立了反贪局。2014年10月,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。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,职能配置更加科学,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,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。2015年,最高检将完成反贪总局的改革工作。


1995年11月10日

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(截至1995年底,全国有28个省级检察院,296个分、州、市检察院,1283个县、区检察院建立了反贪局)


1989年8月18日

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反贪污受贿工作局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成立(图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扬为反贪污受贿工作局揭牌)


「第一反贪局长」陆成景

原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

1989年9月3日任广东省反贪局首任局长



1997年12月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成立

时任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揭牌


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址武林路103号


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挂牌成立


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


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揭牌仪式


1993年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

(现为反贪污贿赂局)


桐乡县人民检察贪污贿赂侦查局成立大会


60年代的检察任命通知书


1989年8月18日

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宣告成立

阿冰就职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有幸参加了当天的挂牌仪式

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并留下了这张珍贵的照片


1994年10月22日至11月10日
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的《首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展览》(据说在军事博物馆展览期间共有50余万群众前往参观)


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段华检察官与同事合影


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全家福


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老检察官的检察服

1992年济南市反贪污贿赂侦查干部培训班平阴组留念


现任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翰与最后一任反贪局长陈春玉握手留影


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



历任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


罗辑,1946年生于山东省掖县,1969年北京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。1983年任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1990年任最高人民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控告申诉检察厅厅长,1992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,1993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贪污贿赂检察厅厅长,1995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长、中国检察出版社社长。现任人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中国政策研究会常务理事,中国检察官学院教授,中央政法委员会培训中心教授,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兼职导师,中国行为法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。


张建南,男,汉族,1953年5月生,湖北咸宁人。大学文化,中共党员。1969年4月在四川巫山县插队,1970年11月入伍,中共党员。1982年3月转业至 49 34836 49 17355 0 0 4048 0 0:00:08 0:00:04 0:00:04 4049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,历任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、业务指导处处长、反贪局副局长等。1997年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;2001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;2003年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、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,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、监察局局长。2008年8月被免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,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,2008年12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。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。二级大法官,二级高级检察官。


王建明,男,汉族,1962年12月生,福建漳州人,1984年8月参加工作,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,大学本科学历,法学博士研究生,二级大检察官。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副厅长,审查批捕厅副厅长,侦查监督厅副厅长,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、局长。2007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、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。2009年6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。2009年10月任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、代检察长。


陈连福,男,汉族,1953年出生,吉林省梅河口市人,曾任梅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、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,后调任最高检,任渎职侵权厅厅长至今,2008年10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2009年10月12日被任命并正式接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,也是继罗辑、张建南、王建明之后,最高检历史上第四位反贪总局局长。



徐进辉,1957年5月生,毕业于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,法律专业,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,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。2013年9月,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。


卢  希,曾任职于北京市委政法委,自2006年起进入检察系统工作。2009年12月30日,她开始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;2013年7月,卢希调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。于2016年1月7日任职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,也是反贪总局成立20年来的首位女局长。





反渎职侵权局机构沿革

自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前后发生过四次变革::1978年,各级检察院分别设置“法纪检察厅、处、科”。1979年1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置了法纪检察厅,随后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检察院相继设立了法纪检察处(科、股)。1982年6月,法纪检察厅与经济检察厅(反贪污贿赂总局的前身)合并,设置法纪经济检察厅,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全部由该厅负责。1988年8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法纪和经济检察厅分设,法纪厅再次独立建制,成立了“法纪检察厅”,地方检察机关则设立相应处、科。“这一合合分分的过程也正是法纪检察逐步发展、逐步受到重视的过程”。 2000年,“法纪检察厅”更名为“渎职侵权检察厅”。地方检察机关的法纪检察部门也同时更名。2005年5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,地方各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机构更名设局,成立反渎职侵权局。 


2005年8月23日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挂牌成立

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


1988年4月11日

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创建的全国第一个经济罪案举报中心


1988年8月20日
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中心

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门口排队等着举报的群众

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奖励职务举报有功人员(重点看奖品)


2007年1月9日
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


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


1988年铜川市城区检察院领导与经济科干警合影


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早年前的交通工具


1989年9月铜川市印台区公检联合办案


2002年耀县人民检察院举报宣传活动


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早年敦促经济犯罪自首的宣传车


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.云南站


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

一位参观者了解巡展展示的案件


历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

资料不详,未能整理成文,待补充。


See you again, 反贪/反渎局!

See you tomorrow, 监察委!


共和国第一个反贪污贿赂工作局诞生的前后事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